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,考取证书扣除个税属于其中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。
国发[2018]41号 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学历(学位)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。同一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。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,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,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。
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,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,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。
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,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。
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,涉及两种继续教育:
(一)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;
(二)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
对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抵扣个税的前提条件:必须取得证书,且该证书被列入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7]68号)中。最新的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(2019年修订版),该文件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39项:(1)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(共计58项。其中准入类35项,水平评价类23项);(2)技能人员职业资格(共计81项。其中准入类5项,水平评价类76项)。
那咱们看看电工属于职业资格教育吗?里面确实包括电工、焊工。看一下证书是哪里颁发的吧,如果却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。比如:电工技师证属于职业资格证书、中级电工证、高级电工证这些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发的。可以在取得证书的当年(以证书上载明的发证/批准日期为准),按照3600元抵扣个税。安监局发的电工证属于上岗证,不得抵扣个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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